《阿比百》是我寫的一篇長篇小說,它來自我的故鄉東勢,也來自一段屬於我這個世代東勢人的共同童年記憶。對許多從小在東勢本街長大的人來說,「阿比百」三個字並不需要說明。它不是課本上的地方史,也不是哪一座文化館整理出來的民俗詞彙,而是我們在還不知道什麼叫精神疾病、創傷、性別壓迫以前,就已經會唱、會怕,也會拿來彼此嚇唬的名字。
「乖乖睡,快快大,不聽話,阿比百抓你去寮下。」
我小時候真的聽過這樣的歌。小孩不睡覺,大人會唱;晚上亂跑,大人也會說,小心阿比百把你抓去寮下。至於寮下究竟在哪裡,當時沒有人認真解釋。東勢本來就是山城,街區之外不遠便有果園、工寮、竹林與山邊的小路,「寮下」在孩子的想像裡,既是一個真實存在的地方,也是一個沒有明確邊界的可怕空間。它不在家裡,不在學校,也不在那些大人認為孩子應該待著的地方。
如果現在只把這段記憶說成童年夢魘,其實也不完全準確。我們的確怕阿比百,但小時候的孩子又有另一種奇怪的膽量。幾個人聚在一起,恐懼會變成遊戲。我還記得大家會互相通報:「阿比百現在在哪?」有人說剛才在市場,有人說往本街另一頭走了,幾個孩子便一起出發,像在進行某種偵查。找到她以後,我們保持著一段距離跟在後面,開始唱另一首:
「阿比百!大箍蘭!拿著樹枝追後生!」
唱得愈大聲,膽子似乎愈大。她若突然回頭,我們便一哄而散,跑過幾間屋子,躲到轉角後面,過一會兒又慢慢聚回來。有時還會再跟上去。現在回想,那是一個很難只用「懷舊」來描述的場景。孩子的世界裡有遊戲,也有殘酷,而我們對殘酷往往毫無自覺。我們只是重複從大人那裡聽來的稱呼,重複整個地方已經形成的態度,並不知道眼前那個被我們追著唱歌的女人,可能真正承受過什麼。
成年以後,我才慢慢懂得,過去地方社會面對精神疾病的方式,和今天有很大的距離。精神醫療資源不足,疾病知識缺乏,精神狀況異常的人很容易被家庭隱藏,也可能直接被推到公共空間。創傷、家暴、貧困、失所、長期照顧不足,都可能最後被濃縮成一句「她瘋了」。當一個女人說話顛倒、行為不符合一般人的期待、沒有固定住所,地方社會往往不需要知道她的診斷,也不會追問她的人生,只要給她一個共同的稱呼,所有不能理解的部分便像得到了解釋。
對我而言,《阿比百》真正的起點就在這裡:一個名字如何取代一個人的全部原因,又如何活得比那個人的本名更久。
阿比百成為東勢人的共同記憶
一個地方的文化究竟由什麼構成?我們現在談地方文化,很自然會想到老街、廟宇、產業、農產、飲食、信仰、客家語言、地方建築與重要歷史事件。這些當然都非常重要,但我愈來愈覺得,真正構成地方生活的,還包括那些很難被放進正式文化展示的記憶。
每個地方都有一些大家共同知道的人。他們未必是地方名人,也沒有做過足以進入地方誌的大事。可能是一個總坐在市場口的老人,一個每天沿著同一條街走的女人,一個脾氣奇怪的攤販,一個孩子看到會繞開的人。這些人物幾十年後往往比很多正式歷史還更容易被想起。只要有人提到一句話、一個綽號、一種走路的姿勢,一整個年代的街景就會跟著回來。
阿比百對東勢而言,便有這樣的性質。
她未必只有一個版本。不同年紀的人說起阿比百,記得的故事可能並不相同;有些人記得她追後生,有些人記得她住寮下,有些人記得她會罵人,還有人只記得大人會拿她嚇小孩。這些記憶彼此不完全一致,卻共同構成一個地方性的文化符號。
我後來反而覺得,這種不一致非常重要。地方記憶本來就不會像官方檔案那樣整齊。它靠口耳相傳,靠孩子唱錯的歌,靠老人多年後只剩一半的說法。真正留下來的經常是一個姿勢、一句話、一件物品,至於原因與完整情節則慢慢消失。
「拿著樹枝追後生」就是如此。孩子記得的是一個女人拿著樹枝追男人,很好笑,也有點可怕。但她為什麼追?那些後生做了什麼?沒有人唱。
「住寮下」也是如此。大家記得一個女人住在不被視為正式住宅的地方,卻沒有人再問,她為什麼沒有家?她是不是其實替很多家庭工作,卻沒有任何一戶把她算進去?
「罵人客」更有意思。一個女人在公共空間大聲罵人,本身就很容易變成地方趣聞。她究竟罵中了什麼,時間久了反而不重要,留下來的是她「很會罵」的形象。
我在構思小說時逐漸發現,地方社會保存一個女人的方法,有時也是抹除她的方法。我們留下她最容易傳唱的外觀,卻把使她做出那些動作的原因丟掉。於是,當我決定寫《阿比百》,我不想只是替一名曾經受苦的女人補一份傳記。我更想處理「阿比百」這個名字本身,看看它如何穿過不同年代,又如何在每一個年代重新附著到另一個女人身上。
如果只寫精神疾病的汙名,還不夠
長大後重新理解阿比百,最直接的入口當然是精神疾病汙名。今天回頭看,小時候跟在一個精神狀況可能有問題的女人後面唱歌,當然讓人不舒服。我們也比較能理解,那個年代的地方社會對精神疾病患者缺乏足夠的支持,家庭與社區經常用嘲弄、隔離、恐嚇取代醫療與照顧。
但真正開始寫小說時,我很快感到,如果作品只停在「我們以前不懂,所以誤解了她」這一層,會太簡單。
這很容易變成另一種鄉愁。現在的我們站在較安全的位置,回頭同情過去的人,替童年的殘酷感到歉疚,最後得到一個溫柔的結論:阿比百其實很可憐,我們應該更善待精神疾病患者。
這個方向當然有必要,可是阿比百三個字對我來說還有另一層複雜性。它不只代表精神狀態的異常,也常常隱含對「不受控制的女人」的恐懼。
一個女人說話太大聲,會被說瘋。一個女人不願接受安排好的婚姻,也可能被說瘋。一個女人離開丈夫,在外面流動,睡到別人家的屋簷下,地方社會很難替她找到合適的位置。她如果還敢插手別人的家務、替另一個女人說話、在市場上質問掌權的人,便更容易被視為麻煩。
「瘋」在這裡不只是醫療詞彙,它也是性別秩序的邊界。
女人應該安靜、穩定、有家、有丈夫、有可以被辨認的家庭位置。阿比百最令人不安的地方,恰恰在於她經常沒有辦法被放進這些分類。她不是誰的妻子,或者不願繼續當誰的妻子;她不是一戶人家長期承認的成員;她有時甚至連自己的故事都說不清楚。
我因此不想把小說裡的阿比百全部改寫成「其實很正常,只是被社會誤解」的女人。那又會建立一個新的標準,好像只有證明她其實理性、善良、沒有真正精神疾病,她才值得被重新理解。
我更想保留她的混亂,也保留某種「瘋狂的自由」。
她可能真的會記錯。
可能真的會大聲罵人。
可能做出讓旁人不舒服的事情。
她也不需要變成某種聖女。
我真正想問的是,一個社會能不能容許一個不能被完整歸類的人存在?如果一個女人不符合妻子、母親、女工、病人、受害者任何單一角色,我們能不能先不急著把她推到「瘋女人」的位置?
這個問題最後成為《阿比百》的女性主義起點。
一個名字穿過五個時代
《阿比百》最後發展成橫跨清末、日治時期、戰後、白色恐怖與九二一地震的長篇小說,並不是因為我一開始想寫一部宏大的臺灣歷史小說。真正決定結構的,反而是幾首童謠。
我一直在想:「拿著樹枝追後生」、「住寮下」、「罵人客」與「抓你去寮下」,真的都屬於同一個故事嗎?
答案不必是。
孩子的歌本來就會改。有人記得前半句,有人只記得後半句;不同年代的人把眼前發生的事情塞進原來節奏,唱久了便形成另一個版本。如果歌可以變,阿比百也可以。
於是,小說裡沒有一個從清末活到九二一的神祕女人,也沒有靈魂轉世。我刻意避免這種處理,因為一旦將五個時代的女性解釋成同一個靈魂,小說反而會變成奇幻因果,削弱我真正想寫的社會結構。
第一個女人是清末的阿鳳。
她的問題從婚姻開始。一張婚書寫上她的名字,父親便能替她決定要嫁給誰。她的身體先被家庭與婚姻制度安排,等到她逃離丈夫之後,又迅速變成「不守規矩的女人」。
她後來遇到受到欺凌的少女阿綢,拿起樹枝站到女孩前面,追趕那些傷害她的人。孩子在遠處看到的只有一個女人舉著樹枝追男人,所以「阿比百,大箍蘭,拿著樹枝追後生」留下來了。
我很在意這個轉換。
一個保護女孩的行動,經過地方記憶之後,變成一個瘋女人追男人的笑話。
原因消失,動作留下。
這就是小說第一部的核心。
第二個阿比百出現在日治時期。春妹生活在殖民政府愈來愈精密的戶籍、警察、姓名與攝影制度裡。她替別人洗衣、照顧孩子、伺候產婦、陪伴老人,整個地方社會都在使用她的勞動,但她的正式職業可以只被寫成「無業」。她今天住這裡,過幾天又被另一戶需要她的人叫走,行政系統需要一個固定地址,她卻沒有。
她因此與「寮下」連在一起。
我想寫的不是一個天生沒有家的女人,而是一個到處照顧別人的人,最後沒有任何一戶願意承認她屬於自己。
這在我看來是非常女性的歷史。
大量的照顧勞動都發生在正式制度的視線之外。女人煮飯、洗衣、照顧病人、接生、陪伴孩子,這些事情維持了社會運作,卻很難被算成具有價值的正式工作。春妹之所以成為阿比百,也與她無法在「家庭」與「職業」這兩套制度裡找到穩固位置有關。
到了戰後,我把玉枝放進市場。
市場是《阿比百》裡很重要的地方。它既是公共空間,也是女人工作的空間;有買賣、有貨幣、有權力,但又保留很多家庭式的人情與依附。玉枝沒有自己的攤位,可是大家都會叫她幫忙。她替人顧孩子,替人搬菜,也會看工人的工資單。
她開始罵人。
「阿比百,罵人客。」
這一部對我來說最重要的問題是可信度。
玉枝知道很多事情,也確實說中很多事情,可是她不會永遠記對。她把不同人的名字混在一起,記錯時間,有時又把推測說成事實。
我刻意讓她這樣。
因為如果我寫一個表面瘋狂、其實每一句都正確的女人,最後還是在替她證明「她其實正常」。真正困難的問題應該是:如果她有七成說對、三成說錯呢?那七成還算數嗎?
普通人也會記錯。我們記錯一個日期,不會因此被宣布往後說的每一句都不可信。但精神疾病患者、底層女性、社會邊緣者往往沒有這種餘裕。她一旦錯一件事,那個錯便會反過來吞掉她所有說中的部分。
這條線到了白色恐怖時期變得更加重要。
國家暴力與一雙沒有穿上的鞋
第四部裡,林瑞昌在深夜被帶走。
我沒有把重點放在一場宏大的政治審判,而是放在鞋。
女孩阿琴看到他被帶上車時沒有穿鞋。
她不知道車開去哪裡,也不知道帶人的究竟屬於哪個單位。那個年代的孩子不可能理解國家暴力的完整系統,她只看見一個成年人深夜被叫出去,連鞋都沒來得及穿。
多年後,大家可以爭辯很多事情。
他是不是自己離開?
是不是去南部工作?
有沒有正式逮捕紀錄?
汗衫上的痕跡是血還是鏽?
紙片究竟是不是他藏的?
但阿琴始終記得,他沒有穿鞋。
我很喜歡用這種極小的物件去碰歷史。因為歷史真正進入普通人的生活時,留下來的經常不是完整事件名稱,而是一個不合常理的細節。某個人出門沒有穿鞋;某件衣服被送回來;某張信紙上的字不是父親的筆跡。
《阿比百》裡因此有很多紙。
婚書、戶籍、照片、工資單、警察筆錄、假信、失蹤名單、收據、安置表。
紙一直在替制度工作。
它試圖把人固定下來:這是誰、住哪裡、和誰有關係、做了什麼、是否可信。
但紙也一直失效。
婚書上的名字可以不是本人同意的。
戶籍可以把照顧一生的人寫成無業。
不存在的信可以證明失蹤者「在遠方工作」。
一份筆錄最後可以用「可信度低」讓證詞失去重量。
這讓我開始思考,國家暴力有時不需要把所有證據摧毀。只要讓一個人變得不可信,證據就會自己失去作用。
而女性尤其熟悉這種機制。妳太激動,便被說情緒化;妳記錯細節,整體敘述便被懷疑;如果妳原本就有精神疾病,妳甚至必須先證明自己足夠理性,才有資格說自己受到傷害。
所以阿琴一定要講「瘋話」。
她必須真的說錯。
只有這樣,小說才能面對更難的問題:一個不完美的證人,有沒有權利保有她說中的真相?
九二一以後,「寮下」突然變成大家的住所
小說第五部來到九二一地震,對我而言這是一個非常自然的轉折,因為前面所有關於身分、住所與制度分類的問題,在地震發生後被直接翻到空間層面。
房子倒了。
門牌掉下來。
街道變形。
原來的巷口被建築壓住。
一個人可以有完整戶籍,卻站在瓦礫前說不出自己的家究竟在哪一塊。
這時,「寮下」這個詞便開始改變。
過去「住寮下」帶著羞辱,因為它預設其他人住的是正式房子。阿比百住寮下,我們住屋下。她沒有完整家庭,我們有。她在邊緣,我們在正常生活裡。
九二一以後,大家一起住進帳篷。
孩子突然發現,大人以前拿來嚇人的地方,就是眼前所有人正在住的地方。
於是他們問:「這裡就是寮下,還要抓去哪裡?」
後來又把歌唱成:
「乖乖睡,莫驚怕,大家都住在寮下。」
對我來說,這可能是整部小說最重要的一次歌謠變形。
它沒有經過任何理論教育,也沒有政治口號,孩子只是發現一件非常具體的事:當大家都住寮下,「住寮下」便很難繼續成為罵人的話。
羞辱需要距離。
只有當我確定自己永遠不會變成你,我才容易拿你的處境來羞辱你。
地震把那個距離暫時摧毀了。
有房的人失去房子,有地址的人找不到地址,有戶籍的人也必須住進臨時帳篷。這使阿比百從一個社會邊緣的名字,逐漸轉向另一個問題:我們真的和她那麼不同嗎?
第五個阿比百為什麼沒有名字
九二一後出現的那名女人,我最後決定不給她正式姓名。
救援表格只能寫:
「丙區十七號不詳女子。」
這不是故意神祕化她,而是我希望把前面幾個時代累積的問題推到最直接的位置。當一個人沒有可用的姓名、地址與戶籍時,她還能靠什麼被社會認出?
她開始靠身體記憶找人。
她問一個老人怕不怕熱,因為怕熱的人半夜可能離開床,到後門睡。
她問孩子被嚇到會躲哪裡。
她問裁縫婦人夜裡通常跟著哪盞燈工作。
她問老人睡覺時面向哪一座山。
這些知識不會出現在建築圖,也很難進入救援表格。它們太日常了,平常沒有保存價值。可是房子倒下後,它們忽然變得非常重要。
這也是《阿比百》真正開始走向後人類的地方。
後人類從來不只是機器
談後人類,很容易讓人先想到科技、人工智慧、義肢、機器人或賽博格。但我在《阿比百》裡真正感興趣的後人類問題,是「一個人究竟由什麼構成」。
現代社會很習慣想像一個完整的人:有自己的姓名、記憶、身體、住所、職業與意志。可是小說裡,這些東西幾乎全部會動。
姓名可能是別人取的。
戶籍可能寫錯。
記憶混進別人的故事。
住所被地震摧毀。
身分依靠紙。
甚至一個人對世界的理解,也不只存在腦內。
第五個阿比百之所以能找人,是因為她把人與物放在一起理解。鞋底怎麼磨、床朝哪裡、灶在哪裡、雨水往哪流、老人習慣哪邊起身,這些物質痕跡共同參與她的判斷。
人的身體沒有停在皮膚邊界。
它延伸到鞋、床、門、屋、街道與其他人的記憶裡。
從這裡,我自然想到 Donna Haraway(唐娜・哈洛威,1944–)與她在一九八五年提出的〈賽博格宣言〉(“A Cyborg Manifesto”)。
Haraway 說「我們都是賽博格」,真正重要的地方並不只是把人體和機械接在一起。賽博格更像一個用來破壞邊界的形象。人與機器、自然與文化、男性與女性、身體與技術,從來沒有現代社會想像得那麼純粹。
阿比百也有這種性質。
她同時是一個女人、一個名字、一首歌、一張照片、一段錯誤記憶、一雙鞋、一張沒有填完姓名的表格。她無法被一個完整傳記收回去,因為她的存在本來就分散在許多人、許多年代與許多物件之中。
所以,《阿比百》沒有安排一個真正的「原型」在最後揭曉。
沒有哪一個女人才是正版。
也沒有一個身分能解決所有疑問。
我想保留這種不完整,因為它正是後人類主體最有意思的地方:人沒有一個純粹的核心等著被找回,我們始終在與制度、物件、語言、他人與環境的關係中生成。
阿比百與女性主義
如果說後人類讓我重新思考「人」的邊界,女性主義則讓我進一步追問,誰有資格被社會承認為一個完整的人。
《阿比百》裡的女人一直被要求證明自己。
阿鳳的名字可以被寫進婚書,她自己的意願卻不重要。
春妹照顧過那麼多人,仍然可以被寫成無業。
玉枝必須證明自己記得的工資日數完全正確,才有人願意相信她。
阿琴則必須證明自己的記憶沒有任何錯誤,才能說一個男人曾經赤腳被帶走。
第五個女人甚至要先證明自己到底是誰,才有資格被算進震災安置名單。
這些制度看起來不同,背後卻有某種相似的要求:妳必須先成為一個可辨識、穩定、可信、可以被分類的主體,權利才會抵達妳身上。
這也是我認為阿比百具有後人類女性主義意義的原因。
她一直無法完全滿足這些條件。
但她仍然存在。
仍然工作。
仍然照顧。
仍然記得。
仍然伸手。
她不必先變成一個理想、完整、理性、可被制度理解的女人,才有價值。
我甚至覺得,「瘋狂自由」必須被保留在這個角色裡。因為傳統社會對女性最深的一種控制,就是要求她永遠可預期。妳應該住哪裡,和誰一起住,什麼時候說話,應該照顧誰,什麼事情不該管,都有一套默默運作的規矩。
阿比百總是從這些規矩旁邊走出去。
有時候她付出的代價很大。
但這也使她變成一個無法完全被收編的角色。
照顧才是這部小說真正長久的線
寫完整部小說以後,我回頭才發現,《阿比百》底下其實一直有另一條比精神疾病、國家暴力甚至歷史更持久的線,那就是照顧。
而且都是非常小的照顧。
替一個孩子綁鞋。
替產婦燒水。
洗掉尿濕的褲子。
替工人記住真正做了幾天。
把一只飯盒留給還沒有吃飯的人。
在帳篷裡讓出一小塊睡覺的地方。
這些事情很難進入大歷史。
卻是每一場災難之後,生活真正能夠繼續的原因。
我們常說災後重建,最容易想到的是道路、橋樑、住宅與公共設施。這些當然重要,但房子蓋起來,不代表人立刻住得回去。
一個老人可能因為床的方向改了,晚上找不到廁所。
一個孩子可能認不得組合屋,只認得門口那塊舊磚。
一個失去家人的人可能無法走過原來家的位置。
生活需要重新學。
這些重建沒有宏大的工程名稱,往往也沒有被寫進正式成果報告,卻長期由家人、鄰居與大量女性照顧者完成。
因此,第五個阿比百真正的能力不是超自然。
她只是非常熟悉人如何生活。
誰會半夜喝水。
誰怕熱。
誰受驚時會躲起來。
誰睡覺一定要面向山。
一個長期在別人家裡做照顧工作的人,往往比正式制度更知道「人怎麼住在房子裡」。
這也是我很想留給《阿比百》的一個重要命題:照顧本身是一種知識。
為什麼最後會問「我們也是嗎」
當三首歌最後在九二一帳篷裡混成一首時,孩子開始問:
「我們也是阿比百嗎?」
我覺得這句話最後成為整本書真正的核心。
因為它把方向徹底轉了過來。
只要我們一直問「誰是阿比百」,我們仍然站在外面。
我們可以研究她、診斷她、同情她、替她寫小說、辦展覽,也可以非常有善意地替她平反,但「她」與「我們」之間仍有一道線。
孩子卻問:
那我們呢?
如果阿比百是沒有正式住所的人,地震後我們也住過帳篷。
如果阿比百是記憶會出錯的人,我們全部都會。
如果阿比百是一個需要別人照顧才能活下去的人,那更沒有誰例外。
如果阿比百的身分由名字、紙、物件、他人的記憶與社會關係共同拼出來,我們其實也一樣。
「我們都是阿比百」在這裡與 Haraway 的「我們都是賽博格」產生了我非常喜歡的呼應。
這個「我們」並不表示差異消失。
我不想說每個人都經歷過同樣的精神疾病、貧窮、性別暴力與國家暴力。那些具體差異必須保留,否則「我們都是」反而會掩蓋真正的不平等。
它真正指向的是另一件事:我們都沒有自己以為的那麼穩固。
正常與異常之間的距離沒有那麼遠。
有家與無家之間,也可能只差一次地震、一場戰爭、一次失業或疾病。
有能力照顧別人與需要別人照顧,也可能在一夜之間交換。
所以阿比百原本被放在社會最遠的位置,最後卻可能成為一面很近的鏡子。
阿比百不只在東勢
《阿比百》仍然必須從東勢開始。
我不想因為後來談到女性主義與後人類,就把她抽象成一個放在哪裡都一樣的符號。她首先是山城的。她與本街、市場、寮下、客家語言、孩子的歌和我童年的路有關。
地方性必須先存在。
她要先在一條真正的巷子裡走過,孩子才可能跟在她後面唱。
但當小說寫完,我也愈來愈清楚:阿比百當然不只在東勢。
每一個地方都有自己的阿比百。
名字不同而已。
她可能是市場裡大家都認得、卻沒有人知道真正住哪裡的女人;可能是車站外每天坐在固定位置的人;可能是精神狀況不穩定的鄰居;可能是離開暴力家庭後沒有穩定住所的人;可能是移工、無家者、失智老人,也可能是某個始終無法被現行制度妥善接住的人。
我們太習慣把這些人理解成「別人」。
那個奇怪的人。
那個瘋女人。
那個不要理的人。
只要命名完成,距離便形成。
因此小說的尾聲,我沒有再安排一次宏大的歷史事件。多年後,當年的孩子回到重建完成的東勢,街道重新整理,門牌恢復,阿比百甚至已經被文化館整理成地方記憶。童年時我們追著唱的女人,進入展覽,成為可以被觀看、解釋與研究的文化。
然後她在超商外,看見一名衣著凌亂的女人蹲著陪孩子玩石子。
她第一個動作仍然是想繞開。
我很在意這一點。
因為我不相信一個人理解了女性主義、精神疾病汙名與地方歷史,就能自動消除童年留下的身體反應。思想可能改變,身體仍會先往旁邊走。
她最後停下。
坐到地上。
沒有問那個女人:
「妳是不是阿比百?」
我覺得這個不問,比確認身分重要得多。
一旦急著問她是不是阿比百,我們又開始分類。先決定她是誰,再決定怎麼對待她。
尾聲裡的人做的是另一件事。
她先坐下。
這便是我理解的生成。
它不需要宏大。
可能只是一條原本已經非常熟悉的路線,突然偏了一點。以前遇見這樣的人,我會繞開;現在,我沒有。
童年時,我們總在遠處看阿比百。
我們跟著。
我們唱。
她回頭,我們跑。
那個空間關係非常清楚。
她在那裡,我們在這裡。
她住寮下,我們回家。
《阿比百》寫到最後,我真正想改變的,其實就是這段距離。
多年以後,有一個人終於沒有再往旁邊走。
她坐下來。
於是小說最後留下的問題,也不再只是「阿比百究竟是誰」。
它變成另一個更難回答、也離我們更近的問題:
如果下一個阿比百此刻就在我們身邊,我們還會不會繞開?
而如果有一天,被別人繞開的人變成我們自己呢?
所以,阿比百不只在東勢。
她從我的故鄉出發,卻可能存在於每一座城市、每一個社區,也存在於我們用正常、理性、家庭、身分與住所替自己建立的安全邊界之外。
甚至更接近一點說,她從來沒有真正待在邊界之外。
她一直和我們住在同一個地方。
只是以前,我們習慣站得遠一點。
